| 项目名称 | 扶绥县东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东门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2747.36 |
| 建设单位 | 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玉剑锋 |
| 联系人 | 蓝秀龙 | 联系电话 | 181****2915 |
| 项目投资(万元) | 999.56 | 环保投资(万元) | 106.9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3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新建东门镇初级中学门口至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总宽8m,含6m车行道 2m人行道,总长580m),鱼塘沿线路段建设挡土墙,两侧长度合计约170m,路面翻修面积约500平方米。 (2)沿东门镇初级中学门口东侧塘梗建设道路(总宽8m,含6m车行道 单侧2m人行道,总长约295m)。 (3)沿现状路建设步道,单侧布置,宽度3m,长约340m;西南区域设置步道,人行道结构,宽度3m,总长约500m。 (4)围绕鱼塘建设栏杆,总长度约1250m。 (5)鱼塘清淤,总面积约20亩,厚度0.8—2.5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产生的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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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建筑渣土可视其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要用做金属原材料或者统一收集卖给回收公司。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施工前应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选择、确定好建筑垃圾、弃土的处置场所。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对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天收集好集中处理,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避免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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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停止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在施工工程中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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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 玉剑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 玉剑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4514210000007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