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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发布时间:2023-08-18 16:51 浏览次数:92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8-23 16:51
  • 地区: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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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详情介绍
常州市新北区建筑装潢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发布日期:2023-08-18

编号:验收回执〔2023〕50号

报备申请单位

光大新苏再生资源(常州)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http://www.cznd.gov.cn/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8月21日一2023年8月28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黄金军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新北区水利局85512950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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