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京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0吨废旧钢铁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18日。
电话:0379-63239668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凯旋路交叉口建设大厦9楼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洛阳京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0000吨废旧钢铁项目 |
洛阳西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凤路南侧10号 |
洛阳京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洛阳西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凤路南侧10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废钢铁回收加工。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钢材破碎出料、风选时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料区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破碎和风选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完成,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一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同时满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同志》(洛市环【2021】47号)要求。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不外排,喷淋降尘水全部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抓钢机、撕碎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杂质、除尘器收尘灰、废液压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杂质、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