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电池性能检测和增塑剂含量检测项目
环评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280081
邮 箱:nkqzwb_hbcgk@tj.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2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电池性能检测和增塑剂含量检测项目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501号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501号,本项目利用自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建设。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建设单位所在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362.3m2,建筑面积8790.5m2。扩建内容及规模为锂电池检测10批次/年、铅酸电池检测10批次/年、电动车零部件相关物理性能检测200批次/年、儿童车增塑剂含量检测100批次/年。 |
①本项目锂电池测试可能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回风于实验室后排放,可达标排放; ②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东侧、西侧和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厂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③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报废锂电池和废试验样品,暂存于一般固体存储间,交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铅酸电池、废弃试剂、器皿清洗废液、沾染废物(手套、帽子、口罩、滤纸等)、喷淋塔更换废液、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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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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