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441322-2023-070 |
|---|---|
| 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博罗[2023]070号项目GJB2023-072标的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博罗县商业储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2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2023-08-1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位于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85号(原东湖宾馆)(第二次降价),房产面积约1888.33㎡。竞投人须知:1、本项目原东湖宾馆大楼房产证面积为2043.3㎡,现出租房产面积为1888.33㎡,差异面积154.97㎡为原东湖宾馆办公室面积,公司用于存放原东湖宾馆资料,不予出租。2、原东湖宾馆东面大门与门店前面村道权属博美村小组,竞得人使用村道需与博美村沟通,我方不予负责。二、标的用途:除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或腐蚀性物品以外的行业。三、租赁期限:4年,第四年租金递增5%。(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四、报名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国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五、交易保证金收退:竞投人须缴纳竞价保证金¥45000元整(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竞投人竞得项目后,待结果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六、租赁押金:本项目承租人须缴纳租赁押金¥45000元整(人民币肆万伍仟元元整),押金的收取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七、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八、装修说明:本标的物不设装修免租期,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退租时标的物的装修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索要任何装修费用。九、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市政动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需征用或拆除、改造租赁物、委托方企业改制需资产处置、收回已租赁标的物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本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含承租方在合约期内的合理合法改善及增设他物和装修等费用)。十、意向竟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叶兆平 电话:6622248 博罗县商业储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