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气化装置采购新增放射源项目 | ||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花山街道办事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 |
| 建设单位 |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韩林刚 |
| 联系人 | 何玉波 | 联系电话 | 0874***5944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 | 环保投资(万元) | 1.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8-3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使用Cs-137放射源1枚(公司气化装置使用,使用地点为公司煤气化7楼气化炉底锥出口管,用途为密度计,活度3.7E+08Bq 1枚,属Ⅴ类放射源)。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警示标识:在放射源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用中文注明“当心电离辐射”,并设置警戒区域。2、做好放射源的日常巡检维护,落实“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措施。3、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公司为4 名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便携式辐射防护用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铅衣、铅帽、铅手套等辐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二、安全管理措施: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个人剂量检定、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5、4人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或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收贮。 |
||
| 承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韩林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 韩林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5303280000007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