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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7 19:02 浏览次数:61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8-20 19:02
  • 地区:广东 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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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详情介绍
索引号: 11441200MB2C91453G/2023-00237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8-17
名称: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主题词: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7 -

根据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08月17日至 2023 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76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6000

联系电话:0758-278100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

环评机构

广东辰宇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德庆县官圩镇石塘村东北侧野勒涌(德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转运车间,处理规模400t/d;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处理规模30t/d;大件垃圾破碎分类处理车间,处理规模:5t/d;填埋库区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总额为8697.97万元,项目改扩建后工作制度为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收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厌氧UASB反应池+SBR生化池+中间水池+砂滤/碳滤+超滤+RO膜处理”,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标准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通过约2.1km长的公路排洪渠排入沙河,沙河向东南约17.5km后汇入马圩河。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液回灌到垃圾填埋场。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作业机械燃料废气治理措施:使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燃油设备:定期对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及设备,以减少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减少尾气的排放。

(2)扬尘治理措施:文明作业,填埋场经常洒水,保证填埋物和覆土有一定的湿度,减少颗粒物的产生;遇到大风天气,应减少作业面积或停止卸车和推铺。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使用0.75mm厚HDPE膜对作业面进行覆盖;确保运输车辆车体的密闭性,运输车应该每天冲洗,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和载重量;种植绿化隔离带,控制扬尘扩散。

(3)填埋气导排治理措施:本设计对填埋库区采用逐层抬升的方法布置导气石笼井。导气石笼井按照梅花形、井间距40m的原则进行布置,库区共设导气井17座,收集后的填埋气经过火炬燃烧系统处理后排放。

(4)恶臭处理措施;①本项目运营后,渗滤液处理设施会产生一定的恶臭,主要产生臭气的部位为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现有调节池整体密闭,池内气体通过高出池顶3米的导气管道导排出。②本项目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库区采用导气井导排填埋气体,采用火炬燃烧后排放。填埋场中恶臭气体的产生量虽然很少,但对人体却有直接影响。为减轻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定期喷洒药物,采用喷洒除臭剂的方式,可以起到掩蔽、中和或消除恶臭的作用,将臭气强度降到人们嗅觉所能接受的水平以下;使用杀菌剂、防腐剂,降低垃圾中有机物腐败分解的速度;在进行生活垃圾应急填埋期间,应在尽量缩小的区域内快速地进行平铺、压实和覆膜操作;应减少平铺时垃圾的飞扬和抛洒,确保压实强度,并采取日覆盖与适时覆盖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垃圾的暴露;在填埋库区周边设置绿化带,降低恶臭气体对库区外环境的影响;保证复挖工程中地下水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和渗滤液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渗滤液不会外溢污染环境。③本项目生活垃圾压缩处理废气通过负压除尘除臭系统(除臭液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站房内废气采用喷雾除臭系统与离子新风系统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恶臭通过“两级化学喷淋”处理。

(5)粉尘处理措施:本项目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装置技术成熟稳定,且项目颗粒物经此工艺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故项目选取袋式除尘器装置进行处理技术可行。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件垃圾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后综合利用,压缩垃圾、大件垃圾处理产生的不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杂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收集粉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运至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厂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需储存于新建的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抽风系统、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设计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这些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通过设备减振、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内各单元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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