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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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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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23090 |
转让底价 |
8.4840万元(含税价) |
项目名称 |
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进行公开报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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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2023-08-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30 |
标的所在地区 |
湖北省-荆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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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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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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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
受让方应对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十三条将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禁止将未做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再次使用,并于该批618个天然气钢瓶全部交割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载气瓶报废证明》提供给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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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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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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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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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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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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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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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应对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十三条将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禁止将未做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再次使用,并于该批618个天然气钢瓶全部交割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载气瓶报废证明》提供给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天然气钢瓶破坏性处理工作中所涉及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2、本次公开挂牌报废的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的总重量为60.6吨,成交后不再进行过磅称重,且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未拆卸,现装载在待报废公交车上,车辆分别停放在红星北路停车场、海洋世界停车场、公交城南停车场、公交红门路停车场、沙市区深圳大道常湾逸居公交停车场。展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标的物勘察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886573769。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天然气钢瓶,现场实地确认报废天然气钢瓶数量、质量、重量,对该批618个天然气钢瓶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天然气钢瓶的数量、质量、重量、移交、拆除、装卸、转运及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天然气钢瓶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后与转让方协商确定天然气钢瓶拆卸移交地点,且该地点必须在荆州区或沙市区离市中心30公里范围内。天然气钢瓶的拆卸、装载、运输(含报废车辆的转运)、拆卸移交场地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天然气钢瓶拆卸、装载、运输(含报废车辆的转运)及拆卸移交场地待报废公交车停放期间所涉及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车辆配件被盗和火灾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和处理,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如对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还应给予转让方经济赔偿。 5、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车载天然气钢瓶移交,受让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拆卸完毕,并履行完成相应的交割手续。 6、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将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拆卸交割完毕或未在约定期限将618个天然气钢瓶的《车载气瓶报废证明》转交给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的,受让方除向转让方支付本标的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外,还应按每逾期1日向转让方支付 500 元的赔偿金。 7、报名保证金为2万元,合同签订时报名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整个交易过程完成并将618个气瓶的《车载气瓶报废证明》按约定期限提供给转让方协助转让方,并协助转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办理钢瓶销户手续后,无息原路退还该保证金。转让方按标的物成交款金额对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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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2万元报名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汇入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或逾期未按规定支付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则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报废车辆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2023)第131号)中所列报废天然气钢瓶进行挂牌,其他未披露信息请自行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5.本次报废的618个车载天然气钢瓶以现状进行移交,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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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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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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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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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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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RD6(无缝气瓶、纤维缠绕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能力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备查。 2、保证金及交易价款必须从竞买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第三方代付和担保。 3、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报名携带材料如下: 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章; 报名地址: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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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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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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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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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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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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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69003805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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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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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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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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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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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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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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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7月 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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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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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五环资评字(2023)第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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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值(万元) |
8.48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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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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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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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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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魏经理 0716-408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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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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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报废处置天然气钢瓶一览表》.pdf
附件:附件二:《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