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8月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享有吉林省双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总额489.1318万元。其中不良债权本金231万元,利息、罚息258.1318万元。该不良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张华茂及配偶李玉华、周丽梅、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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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交易所挂牌转让。
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17日;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布公告后半年内。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公示受理事项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2125
联系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67975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3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