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州会理市白岩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7日。
电话:0834-2165305。
地址:西昌市土城巷63号凉山州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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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凉山州会理市白岩风电项目 |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六华镇境内的山脊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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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场址范围介于介于北纬27°07′~27°12′、东经102°22′~102°30′之间,高程在3250m~3800m之间,白岩风电场拟安装单机容量为6MW、叶轮直径为172m的风力发电机组16台,总装机容量为96MW,产生的电能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并入同一业主同期建设的果木二期风电场配套建设的220kV升压站,将汇集的电压为35kV的电能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魏家沟升压站,(220kV出线另行核准,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施工单位应注意文明施工,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尘土,并严格管理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采取以下扬尘治理措施: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区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档并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彩条布封闭,避免沿途洒落尘土,同时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应存放在临时堆场内,或加盖苫布,防止风致扬尘;施工场地及车辆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降尘;施工开挖的边坡、风机吊装平台施工的临时堆土以及施工期表土剥离后的裸露地表及时采用密目防尘网及时进行遮盖。 (2)运营期废气: 220kV升压站食堂配套设置1台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净化后由食堂所在建筑物的屋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废水主要来自各混凝土拌和系统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在拟设置的混凝土拌和区设置2个矩形沉淀池交替使用,每台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其中一个沉淀池内,静置沉淀后上清液重复使用,沉淀时间达6小时以上,其冲洗后的废水排入另一沉淀池以备下一班使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用于收集和简单处理项目施工生活废水,定期清掏用于林草地施肥,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拆除、回填和地表恢复。 (2)运行期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运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化粪池+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和周围林草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明确线路,使行驶道路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增加车辆鸣号。施工期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住户,并对施工人员配备防噪耳塞等防噪设施。项目进场道路需经过场镇通村公路,可能涉及该道路两侧的居民,施工期禁止夜间(22:00-6:00)通过进场道路运输大型设备,减轻设备设施运输噪声对进场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并加强跟周边居民沟通,提前向项目区周边居民说明项目概况及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影响,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2)运行期噪声:风电机组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组,今后不在该划定为噪声防护距离内规划居民点、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升压站的主变、配电装置、GIS、SVG等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并进行优化合理布局。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损坏的材料、组件、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为完全回填的废弃土石方。施工期损坏的材料,不能随意丢弃,由该材料的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其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材料由施工单位收回。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分类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同时项目配套设置弃渣场用于堆存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物土石方。 (2)运行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办公场所设置的垃圾桶中,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统一处理;地埋式一体化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掏并密闭送至至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统一处理。升压系统直流供电系统,更换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项目升压站内配套设置的蓄电池间,且必须由厂家回收,不得转卖。项目各箱变、主变及风机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脂和废抹油布,应及时送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集电线路沟槽、风机平台、升压站的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针对确实无法避绕的区域建议进行植被移栽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施工营地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对凡因风电场、箱变等永久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尽量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主要种植林木,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场强。 (2)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3)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