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三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立方速集墙自动化组装生产线项目 |
杭州市富阳区渔山乡朱母畈53号 |
杭州三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杭州三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立方速集墙自动化组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13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开槽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切割、钻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钢筋切割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63155731 传真:63155729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63329194
通讯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 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