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308-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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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内容分类: | |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14:50 |
| 发布机构: | 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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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审批前公示:安徽皖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万套 智能网联数字化交通标志及智能杆件项目 |
智能网联数字化交通标志及智能杆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皖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6万套智能网联数字化交通标志及智能杆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4-4993260
联系地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政务服务分中心环保窗口(232221)
项目名称: 年产5.6万套智能网联数字化交通标志及智能杆件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皖卓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项目,位于兴业大道与共建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约30亩,建设四栋厂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智能网联数字化交通标志50000套、智能杆件3500套及标识标牌2500套。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1.1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4 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2-340422-04-01-47275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收集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和食堂废水,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水进入雨水市政管网。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等。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堆放场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或覆盖。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硬质围挡,场区道路硬化处理等“六个百分百”和七个措施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粉粉尘、粉末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以及食堂油烟。(1)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在2个焊接工位上方布置2个集气罩、4个打磨工位上方布置集气罩4个集气罩对颗粒物进行收集,收集的焊接烟尘废气与打磨废气共同进入袋式除尘器净化达标处理,尾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喷粉粉尘:项目设静电喷粉线1条,喷粉室配备“密闭收集系统+滤芯过滤”粉末回收系统,过滤处理后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达标处理,尾气由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粉末固化废气:在固化烘道出口布置集气罩+软帘,粉末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达标处理,尾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天然气燃烧烟气: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设施,配备低氮燃烧装置达标处理,尾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5)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门的油烟通道排放。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灰,活性炭定期更换,集气罩、风机和排气筒按要求规范设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管理,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剪板机、数控冲床、切管机、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焊机、打磨机、悬挂传送轨道、废气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和减振降噪措施,采取安装减振垫或者隔声门窗、合理布局、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按照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设置一个面积为20㎡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暂存回收粉尘(打磨)、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反光膜等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通过“安徽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一个面积为15㎡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桶、废切削液及废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拖把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库、物料仓库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防渗标准落实防渗措施,对厂区地面防渗硬化,减少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
6、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件类型为泄漏及火灾伴生事件,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机油和天然气,厂区内天然气为管道输送,不设置单独的天然气储存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7、项目运营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行监测。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落实到工程设计施工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