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8-15 1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7122654,传真:0874-7122654
通讯地址:宣威市政务服务中心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宣威市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655400
项目名称 |
云南省曲靖市中村煤矿洗煤厂 |
建设地点 |
宣威市中村煤矿工业广场内西北角 |
建设单位 |
云南省曲靖市中村煤矿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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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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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中村煤矿工业广场内西北角,隶属于中村煤矿,为中村煤矿配套建设的煤炭洗选项目。依托中村煤矿已建设的彩钢瓦大棚进行建设,安装相关设备,达到年60万吨煤炭洗选能力。 项目名称:云南省曲靖市中村煤矿洗煤厂 建设单位:云南省曲靖市中村煤矿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中村煤矿工业广场内西北角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3057m2 主要建设内容或生产能力:利用现有生产建设用地,新建一座60万吨规模洗煤厂,采用跳汰洗煤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一栋,占地面积3057平方米,为全封闭彩钢瓦结构;行政办公地点采用煤矿现有办公楼;同时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配电及环保等相应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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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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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2m3/d,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为0.5m3/d,主要污染物为SS。为防治废水对地表水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依托中村煤矿已建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场地雨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场地雨污水收集池,而后用水泵将场地雨污水提升至中村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粉尘。为了减小粉尘排放量,削减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采取如下措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降尘、遮盖等,水泥应设置专门的堆棚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电钻、切割机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值在80~95dB(A)。为确保厂界处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削减项目的噪声值,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设备安装期间,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禁止超速、超载,同时制定合理的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施工路线尽量选择避开人群聚集区域的路线。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为防治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按《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要求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设置1个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格宜镇垃圾池。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中村煤矿30万吨/年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项目中村煤矿场地雨污水量为188.4m3/次,本项目在中村煤矿场地雨污水收集范围内,本项目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4.26m3/d,中村煤矿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剩余容积为11.6m3,矿井水处理站目前最大处理水量为2421.36m3/d,剩余处理能力为2378.64m3/d,中村煤矿已建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和矿井水处理站满足本项目场地雨污水处理的需要。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线设置于封闭式大棚内,分级筛和破碎机设置机罩封闭,物料进出口设喷雾降尘装置。原料筛分和破碎粉尘经处理后排放量很小,粉尘随空气扩散、稀释和沉降后,排放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在任何频带上,屏障衰减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0dB;屏障衰减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5dB。”本次预测考虑距离衰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厂房隔声取15dB。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消减噪声;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洗选分离产生的矸石量为14.25万吨/年,产生的矸石全部外售宣威市弘聚矸石砖厂和宣威市泽众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制砖。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沉淀池会产生沉渣,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10t/a,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沉淀池沉渣堆场,全部外售宣威市弘聚矸石砖厂和宣威市泽众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制砖。项目除铁器会将原煤开采中混入的少量废铁分离出来,避免对后续洗煤环节产生影响。废铁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放置于铁桶中,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项目劳动定员10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d●人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1.65t/a。项目区在适当位置设1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置于带盖垃圾桶中,定期清运至格宜镇垃圾池处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0.5t/a的机油,主要用于保持生产设备润滑及基本保养使用;项目在机修及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为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中村煤矿建设有1间6m2的废机油暂存间,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中村煤矿废机油暂存间,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土壤和地下水 建设单位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废机油泄漏,防止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拟建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Ⅱ类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占地规模为小型,因此确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故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不开展专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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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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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完成后,洗选原煤60万吨/年,利用中村煤矿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了土地资源;项目原煤洗选,降低了煤炭中灰分和硫分,提高了成品质量,有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量,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 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可防控,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小,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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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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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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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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