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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1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3-08-15 09:30 浏览次数:91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8-18 09:30
  • 地区: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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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1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详情介绍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1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
2023-08-15

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8月29日10时起至2023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1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10个车位五年租赁权,场地合计面积约137.5m2。

二、首年租金起拍价为6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整数倍数,竞价保证金60000元。

竞价标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使用,竞买人需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租金相同。竞价标的《租赁合同》(附件《租赁合同范本》)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租金的20%,合同到期若竞买人不存在违约等情况,则无息退还。竞买人与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场地租赁使用权为集体资产使用权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价招租。实际面积以最终的测算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2、本次停车场地招租年限为五年,竞买人原则上不得变更用途(小型电动汽车充电站),承租期间因特殊原因如遇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求变更用途,竞买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阻碍;否则产权方有权随时解除与竞买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没收竞买人履约保证金,责令竞买人限期搬离,且对竞买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请各竞买人知悉!

3、特别提醒事项:

(1)本次竞价10个车位在南庄兜村委西侧停车场内,具体分布位置请各竞买人联系产权方郭主任,联系电话:18814819228,请各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场地具体情况,谨慎参与本次拍卖,一经报名参与竞拍视作对标的实际情况认同。

(2)本次竞价标的竞拍成功后,竞买人需新增10个充电桩设施、设备及配套等,竞买人应提前7天将充电桩安装方案(安置计划、施工方案等)、电力部门审批同意文书等报送产权方备案审核,产权方审核同意后,竞买人方可进场施工。充电桩设施、设备及配套等均由竞买人自行采购、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设备材质及配套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汽车充电桩安置应符合国家电网用电安全标准,装表入网事项必须由竞买人向当地国家电网提出申请,由电力部门审核同意后装表入户,此事项由竞买人自行申请报备,产权方会给与一定协助。

(4)租赁期内,场地卫生、安保、消防等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同时竞买人应负责场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产权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场地进行安全、卫生等检查;如产权方发现问题,竞买人应第一时间做出整改到位,请各竞买人知悉!

4、本次招租停车场内车位主要用于对外收费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必须按照《余发改价格最新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费、乱收费,产权方一经发现竞买人有违规行为或被其他人举报,产权方将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请各竞买人知悉!

5、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内免租金,但标的场地自交付之日起标的水、电等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6、承租期间停车场配套的设施、设备由竞买人自行添置、维护,所有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租赁结束后,按产权方要求拆除或恢复原样,请各竞买人知悉!

7、招租停车场场地上一律不得加盖任何建筑物,如对周边需要整理的,可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通过并向产权方报备,方可进行,请各竞买人知悉!

8、竞买人应合理利用场地,不得对场地造成损害及侵犯其他邻里关系,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道路,合理、有序停放车辆;否则,产权方有权随时解除与竞买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没收竞买人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竞买人对第三方的侵权),请各竞买人知悉!

9、本次竞价房产原则上不得转让租赁权、转租及分租;竞拍成功后,竞买人需转让租赁权、转租及分租的,必须经产权方书面同意;竞买人私自转让租赁权、转租及分租,产权方有权随时解除与竞买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没收竞买人履约保证金,责令竞买人限期搬离,且对竞买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请竞买人知悉!

10、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如需对周边场地及道路做硬化处理的,必须事前向产权方申请报备,产权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

11、本次竞价场地未办理产权证,产权方对何时办理产权证不做承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能会影响竞买人办理相关证照,办理证照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向相关部门咨询及办理,产权方可视情况给予一定协助配合。请各竞买人知悉!

12、租赁期间,标的如遇政府规划改建、拆迁等情况,产权人提前1个月通知竞买人,竞买人须在产权人通知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产权方对竞买人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请各竞买人知悉。

13、本次竞价标的拒绝联合竞拍。

14、本次竞价标的无优先购买人。

15、请竞买人自行关注余杭产权交易中心审核是否通过,由此错过提交报名时间自行负责。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b)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清算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五、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一)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9月1日16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及履约保证金缴入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支行,账号:201000008991167)。

(二)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3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竞买人应在2023年9月1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庄兜村村委签订《租赁合同》。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为注册在浙江省杭州市范围内的公司,成立时间壹年(含)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停车(场)管理(服务)业务,且必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资质,持续稳定经营。

(二)同时要求企业及法人代表征信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竞买人网上报名时企业可委托法定代表人个人淘宝账号参与竞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浙江淘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具《资格审查意见书》,《资格审查意见书》根据竞买人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线下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16时止,同时线下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各一份(原件),时间要求: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5日。

3、竞买人可将审核材料直接送至杭州市余杭区打石漾路3-5号现场审核,企业委托非法定代表人现场审核的,需要提供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750838542。本次竞价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邮寄(快递)材料审核,请各竞买人知悉。

七、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16时止,有意者请与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浙江淘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

八、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本次竞价项目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委托方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浙江淘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对本标的物不承担除权属之外的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b)本次场地租赁权竞价以委托方场地移交时面积为准,如有面积差异不改变本次竞价的年租金成交价。

c)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d)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e)竞拍成交后,竞买人须在产权人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人逾期未履行签约手续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自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f) 标的物移交手续由杭州余杭南庄兜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自行承担。

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h)本公告载于:

PC电脑端路径: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3w.6688509.contact.1.3dcb482ap4CaSM user_id=2201188139619;

手机端路径:手机淘宝app——直接搜索“余杭资产”

受托方联系方式:13750838542,联系人:王经理。

受托方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打石漾路3-5号

浙江淘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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