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西门子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西门子彩超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西门子彩超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SY2023018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0189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西门子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一、保修机型
西门子超声设备,型号:1台SC2000,1台3000。
★二、保修要求
1.整机保修,包括设备故障维修、零配件更换、预防性维护保养。维保费用中包含更换配件费、人工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系统软件升级等一切费用,设备维修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供方自理。
2.维修工程师资质: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师至少3名,保障本项目实施。
3.保修期内维修涉及的配件要为原厂全新配件,保修范围内的配件免费提供,无额外收费项目。每台设备包含不少于1个探头换新名额,保证备件的优先使用权。
4.响应时限:初次电话响应时间≤1小时,现场响应时间≤4小时,备件到场时间≤24小时。
5.提供热线支持:具备免费维修热线,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供方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协助需方的工程师分析和维修有关设备,制定维修方案。
6.按要求提供培训人员免费现场培训,并向设备主管部门提供培训报告。
7.免费提供设备原厂系统和安全所必需的软硬件升级服务。
8.保证开机率不低于95%,按照一年365个工作日计算,如果开机率低于 95%的每一个百分点,服务合同期限将相应延长7个日历日。
9.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预防性维护保养,运行状态检查,使设备符合原厂质量标准或国家质量计监部门的标准。进行保养前,提前一周与院方协商保养时间,定期向医院提交定期保养计划表,保养完成后,对设备做出评估报告,向院方设备主管部门提供详细的维护保养报告。对维保设备进行统一档案管理,每年建立完备的维修档案,维保记录,纸质归档同时电子归档,统一进行数字化管理,方便设备主管部门及时了解设备使用状态。
10.协助医院进行设备的年检工作,协助汇总整理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所需的材料。
11.考核周期内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维修(更换超声探头)及保养服务的,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12.若设备申请报废,维保合同执行至设备申请报废之日,相关费用按月份折算付款。
★三、保修期限:1年
报价为一年保修服务价格,有效期三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双方协商可续约2年。第二年第三年价格与第一年相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有效期三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双方协商可续约2年。第二年第三年价格与第一年相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8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注: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且具有谈判定价权的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8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liaoningshangyu@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廖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