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870042701711/2023-02461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日期:2023-08-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真:0535-330112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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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圆集团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海阳市海阳路243号 |
方圆集团海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青岛洁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海阳市海阳路243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9204度,北纬:36.78724度。主要利用现有车间购置设备用于生产加工金属制品。项目改建达产后年产机械配件2012.1吨。该项目占地面积11772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 |
1、项目淬火水池、淬火剂池、循环水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发黑剂调配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2、项目在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集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冷镦工序、搓丝工序、攻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由集气罩收集通过风机引入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4、项目产生的废下脚料、废钢屑、焊渣、废钢丸、除尘器回收粉尘、淬火池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攻丝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攻丝油桶、废淬火剂桶、废发黑剂桶、废乙醇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