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那曲镇老城区集中供暖项目扩建一期工程(地热供暖外送工程) | ||
| 建设地点 |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起点为色尼区南部接取水泵站(温泉站),终点为辽宁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已建供热检修井,途径环城南路与辽宁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555 |
| 建设单位 | 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昕 |
| 联系人 | 魏福甲 | 联系电话 | 157****6957 |
| 项目投资(万元) | 6747.61 | 环保投资(万元) | 1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8-01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建设管网系统及加压泵站来满足那曲市老城区及南部新城内建筑供暖的需求,设计接入已建好的2#、3#、13#、17#、18#、22#、25#换热站,设计供暖面积为90.6万㎡,涉及区域常住人口21000余人,设计供水量400吨/小时。 工程包括供暖管网及泵站两部分,供暖管网长3207.8m,起点为色尼区南部接取水泵站(温泉站),终点为辽宁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已建供热检修井,途径环城南路与辽宁路,于环城南路设(加压、净水、补水三合一)泵站1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使用草帘覆盖,防止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帘封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 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土石方堆场尽量远离项目现有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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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排入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地下水渗水抽取排放至周边草地灌溉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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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基础工程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应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地和道路建设。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包括砂石、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废金属、废钢筋等回收利用,非建筑材料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运至国土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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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避免夜间混凝土浇筑和运卸砂石等强噪声作业,凡是噪声达到85dB(A)以上的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如果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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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杨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杨昕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542421000000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