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六合区)
发布时间:2023-08-09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7130505(市民中心)/57122950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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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南京宁之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医用塑料加工新建项目 | 六合区马鞍街道方州路648号 | 南京宁之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南京华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同一区域内迁建项目,具体从六合区马鞍街道方州路718号迁建至方州路648号。建设单位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迁建后实施的医用塑料加工新建项目为年加工处理3万吨塑料(医用塑料),其性质、产能、工艺与迁建前一致,产品为聚乙烯碎片/聚丙烯碎片(PE/ PP)。 | 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汤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和脱水废水以及地面冲洗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生产车间(原料堆放、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站密闭加盖等措施,减少污水处理站废气影响。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药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橡皮塞、废橡胶、废标签、纸浆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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