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泰合广场303室
| 项目编号: | GR2023HB1001780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 转让方代码: | 11420100MB0T49003M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武汉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63.58 |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8-09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8.18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资产处置涉及的硚口区泰合广场303室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永信行估房字【2023】第00182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5、转让方提出: (1)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转让标的过户风险,转让标的的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因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以及应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转让方承诺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付,具体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自交付之日起发生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交付日期之前(含)空置数年,转让方物业费已经交至2023年6月底,其他费用由受让方负责;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3)受让方在未办理完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前不得对标的资产擅自进行开发和利用,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而拒绝接收,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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