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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出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7:43 浏览次数:73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8-11 17:43
  • 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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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出售交易公告 详情介绍
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出售交易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08

项目编号:czmgcq202308-001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3年8月18日10时至2023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竞价网络平台上对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出售竞价项目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8月18日10时至2023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本次出售共有1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21辆(整体打包出售),起拍价:44476元。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竞买人须是具有省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成交后须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竞买的,代理人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须加盖公章)。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电子竞价无保留价,一人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委托方指定账户),《购销合同》样本由委托方提供,其他约定事项,以《购销合同》条款为准。

3.本次拍卖报废车辆以现状整体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保证车辆的品质、完整程度及技术状况。

4.买受人竞得车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买受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5日内办理完成报废销户手续。若买受人违约,则对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拍卖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竞买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一批,21辆(整体打包出售),起拍价:44476元,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加价幅度:300元或整倍数。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8月17日17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买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成交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明光市公安局指定帐户,( 户名:明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另行提供,开户行:另行提供。转账时备注:明光市公安局报废车辆出售成交价款。)

1号标的物竞买保证金: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42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市公安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其他: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及付款

竞价成交后,成交的买受人须向我公司支付5000元的拍卖佣金。买受人于2023年8月23日17:00前到明光市公安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陈经理 13905505654

委托单位:明光市公安局 王主任 18055006002

委托单位:明光市公安局

拍卖机构: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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