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丰镇市丰镇市锦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5万辆废旧汽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3252165(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丰镇市分局)
传 真:0474-3258032
通讯地址:丰镇市新城区建设街新开路68号
邮编:012199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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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锦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5万辆废旧汽车项目 |
内蒙古乌兰察布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东区原丰镇市同信石墨有限公司院内 |
丰镇市锦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主要建设废旧汽车拆解车间、动力蓄电池拆卸车间及配套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拆解报废摩托车、小轿车、大型汽车,拆解车辆均为一般性质用途车辆。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占总投资的5.4%。 |
污染物类别及名称防治措施大气污染物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废油液及制冷剂抽排废气、车辆剪切压块粉尘及车辆切割粉尘、引爆安全气囊的粉尘、废油液贮存废气。废油液、废制冷剂抽排废气经集气罩和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切割、剪切打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废油液贮存期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以上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引爆安全气囊的粉尘,由于不定期进行引爆安全气囊,且在单独的操作间专用装置内进行引爆,废气的排放量很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物废水主要有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均排入丰镇市东园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座椅、废钢铁、除尘器除尘灰、废动力蓄电池、废尿素溶液、废安全气囊、不可利用废料、废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废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油液、废油液滤清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路板等电子元器件、废多氯联苯电容器、含汞部件、石棉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废隔油棉及含油污泥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座椅、废钢铁、除尘器除尘灰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动力蓄电池拆卸下暂存于动力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电池厂商或有关单位回收再利用;废尿素溶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安全气囊(引爆后)、不可利用废料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蓄电池、废空调制冷剂、废油液、废油液滤清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路板等电子元器件、废多氯联苯电容器、含汞部件、石棉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废隔油棉及含油污泥暂存在危废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噪声举升机、五路抽油机、冷媒回收机、扒胎机、等离子切割机、龙门剪及打包机产生的噪声经减噪措施、距离衰减后,使厂界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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