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其它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选煤厂报废设备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选煤厂报废设备

发布时间:2023-08-08 08:52 浏览次数:142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8-13 08:52
  • 地区:山西 太原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选煤厂报废设备 详情介绍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选煤厂报废设备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潘美利
联系电话:18103516246
部门负责人:刘旸
联系电话:18635160035
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选煤厂报废设备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转让底价 ¥30.4315万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不含税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见附件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量: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看货联系人:董转 1346692137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太原市迎泽区满洲坟小区2号楼 法人代表 丛利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40000581240378F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约定的违约情形,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且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作为补偿,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若重新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转让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同意标的资产交接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即按照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品质及完整性,不承担瑕疵担保,拟处置标的均为报废机器设备(部分报废设备已无驱动装置),按照附件《资产明细表》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交接时,由转让方提供地磅,以现场过磅为准,涉及到的具体交割细节由转让方制定。

(3)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

(4)同意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 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同时将成交金额对应的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同意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同意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对应税费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标的资产清点移交,且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 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施工工期控制在60个自然日内,现场产生的垃圾由受让方负责清运。

(7)承诺按相关施工规范和要求施工并尽到安全施工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施工、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8)承诺确保标的存储地点临近设备设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受损害,发生侵害转让方或第三方权益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9)承诺自行了解标的受让应符合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等,若受让方因环保、安全、资质等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同意标的成交后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处置受让标的。

(11)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同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最终成交价的基础上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4、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5、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 格 。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等;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9.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3、本项目不存在抵质押、查封等瑕疵。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报废资产清单.pdf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