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 25 万吨钢渣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08-0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 25 万吨钢渣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 25 万吨钢渣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 321 省道东50 米(万象集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7055317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25万吨钢渣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稿.pdf
2、铜陵宝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处理25万吨钢渣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其他事项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