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6MB1511945B/2023-0024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8-0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rongch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rchbjjgk@163.com,传真:023-46743228。通讯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厅,邮编:4024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重庆市荣昌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固废产能扩大及碎石精加工项目 |
荣昌区峰高街道唐冲村二社、石盘村一社 |
重庆市荣昌区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唐冲村二社、石盘村一社,将原沥青车间往西调整,进一步压缩原废旧沥青材料堆放区位置,原沥青车间位置建设为碎石车间,使其年产各类碎石50万吨。由原环评的1条处理线,变更为3条处理线,但处理规模不发生变化,同时将建筑固废分为了工程废石、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分别进行分类处置,并提高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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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废石处理线选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15m高13#排气筒排放。 工程废石处理线、建筑垃圾处理线中破碎工序及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15m高14#排气筒排放。 装修垃圾生产线筛分、风选及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15m高15#排气筒排放。 碎石车间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由15m高17#排气筒排放。 厂区内设置喷雾装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无组织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固废加工区水浮选工序产生废水经收集后,集中于加工区内沉淀池沉淀,上清液持续排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固体废物:弃土及沉淀物收集后运至弃土消纳场处置;轻质废料及含铁废料交废品回收商回收;除尘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生产,不外排。②新建1座建筑面积5m2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