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物登记
- 标的基本信息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标的具体信息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信息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补充披露信息
- 附件材料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LYZC2023050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交运集团费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3组电动汽车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 转让底价 | 23.82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3-08-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9 | |
| 标的所在地 | 费县西外环和北外环交汇处费县汽车站院内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结果(万元) | 23.82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6 | |
| 评估机构 |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具体信息
|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13组电动汽车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 |
| 计量单位 | 组 | 资产数量 | 13.0 |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3 |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可拆分,标的明细详见附件1《废旧电池资产评估明细表》。
2.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已不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不可翻新后出售,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元荣评报字(2023)第180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8076898、17661505361。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交割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该资产全部标的装卸、运输,同时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在成交后的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应符合磷酸铁锂电池相关回收处置要求,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装卸搬运、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
|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5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3-08-0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交运集团费县运输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西外环和北外环交汇处西南角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文华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会议纪要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7661505361 | |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0539)8076898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看货联系人 | 朱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8653553768 |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 报名材料 | 查看附件材料 |
| 资产评估明细表 | 资产评估明细表.jpg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费县运输公司】.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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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LYZC2023050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交运集团费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13组电动汽车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 转让底价 | 23.82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3-08-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09 | |
| 标的所在地 | 费县西外环和北外环交汇处费县汽车站院内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结果(万元) | 23.82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6 | |
| 评估机构 | 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具体信息
| 资产属性 | 企业国有资产 | 资产名称 | 13组电动汽车废旧磷酸铁锂电池 | |
| 计量单位 | 组 | 资产数量 | 13.0 |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目前现状 | 闲置 |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3 | |||
| 挂牌公告日期 | 5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可拆分,标的明细详见附件1《废旧电池资产评估明细表》。
2.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已不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不可翻新后出售,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元真荣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元荣评报字(2023)第180号《资产评估报告》。
7.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8076898、1766150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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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交割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该资产全部标的装卸、运输,同时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在成交后的回收运输、处置过程中应符合磷酸铁锂电池相关回收处置要求,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装卸搬运、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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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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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5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2023-08-09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交运集团费县运输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西外环和北外环交汇处西南角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文华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会议纪要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7661505361 | |
|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 (0539)8076898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看货联系人 | 朱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8653553768 | |
补充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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