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
2021年省大起底回头看问题反馈的“界首市界黄路垃圾填埋场废水总排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界黄路垃圾填埋场废水总排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填埋场排水口接入发电厂污水处理厂进行回收处理,处理后的水由发电厂回收自用。垃圾填埋场垃圾开展筛分清理。
四、目标任务
恢复一般建设用地功能。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垃圾筛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二次污染,目前已完成垃圾筛分工作,委托安徽天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检测,目前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
2021省警示片披露的“颍东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口孜东矿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阳市颍东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口孜东矿西侧厂区和矸石厂雨污分流不彻底,初期雨水未收集处置,厂区部分道路泥泞不堪;大量煤泥及煤矸石露天堆放,装卸车辆露天作业,未采取防扬尘措施,车辆经过时遮天蔽日;大量不明固体废物与煤泥等混填成作业平台。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东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口孜东矿西侧厂区雨水沟渠及沉淀池进行清淤,对低洼区域进行填充,挖设雨水收集池,确保西侧厂区地面冲洗水、雨水全部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2022年6月底前完成。
2.对口孜东矿西侧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在地销煤路及排矸路安装喷淋设施,2022年7月底前完成。
3.对现存煤泥进行处置,改造煤泥转运系统,确保煤泥全部进入封闭的煤泥仓,不再露天堆放,2022年7月底前完成。
4.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平台固体废物进行处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5.建设煤矸石收集仓,对矸石堆放场地及生产罐笼进行全封闭,配套建设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底8月底前完成收集仓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利用,随矸石收集仓建设一并实施。
6.改造矸石厂车辆冲洗设施,2022年6月底前完成。
7.加大口孜东矿西侧厂区、矸石厂及周边道路日常保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煤泥和煤矸石封闭储存,不再露天堆放。口孜东矿西侧厂区及矸石厂地面冲洗水和雨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道路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并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整改任务:1.已对口孜东矿西侧厂区雨水沟渠及沉淀池进行清淤,地低洼区域进行填充,挖设雨水收集池,确保西侧厂区地面冲洗水、雨水全部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2.已对口孜东矿西侧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在地销煤路及排矸路安装喷淋设施。3.已对现存煤泥进行销售,对煤泥转运系统进行改造,确保煤泥全部进入封闭的煤泥仓,不再露天堆放。4.已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平台固体废物进行处置。5.加大口孜东矿西侧厂区道路日常保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阜阳市金达煤炭有限公司:1.已建设煤矸石收集仓,对矸石堆放场地及生产罐笼进行全封闭,配套建设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已完成收集仓建设。2.已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利用。改造车辆冲洗设施。完成车辆冲洗设施改造,雨水收集池随矸石收集仓建设已完成。3.加大厂区及周边道路日常保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保护仍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保护仍不到位,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放牧现象,保护区标识牌损坏、不规范、设置位置错误等显而易见的问题未及时发现、解决。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上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规范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标识标牌、道路警示牌。
2.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巡查监管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执法,严格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四、目标任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规范建设了视频监控、标识标牌、道路警示牌,隔离防护设施已报淮委对接中,待淮委同意后,立即进场安装。同时,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及上游3000米水质预警站已按要求建设并完成验收,现已投入使用,实现了上游来水水质实施监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阜阳市禁燃禁放等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有所弱化”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阳市完成2021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后,禁燃禁放等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有所弱化,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大盘香问题有所反弹,造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局严重被动的局面。2022年1月26日19时至2月1日6时(除夕至正月初一)以及元宵节当天,阜阳市空气质量指数多次爆表,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批评,下辖的5县(市)均出现5个小时以上严重污染天气,界首市严重污染天气更是持续10个小时以上。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根据工作实际,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市城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区域进行调整。
2.各县市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分析研判,视情扩大禁燃禁放区范围。
3.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目标任务
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燃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工作实际,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印发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阜政秘〔2023〕10号),明确了阜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维持不变,阜城禁止燃烧大盘香区域扩大至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行政区域内和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全部区域。 2.各县市均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禁燃禁放区范围和具体工作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其中,临泉县将杨桥镇和单桥镇纳入禁燃禁放区域。 3.强化日常监管,在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巡查,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同时,在春节期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4个帮扶组,对全市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5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界首市相关企业废气处理设备不运行、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反映的界首市冠泓塑业污染问题、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界首市鑫旺、浩丰塑料玩具、阳诺等企业污染问题,当地在整改销号后,日常监督管理不力,污染问题出现反弹。界首市相关企业废气处理设备不运行、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界首市光武科技园废旧塑料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落实“一企一策”,对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并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
2.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目标任务
VOCs废气有效收集,收集设施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冠泓塑业、鑫旺塑业、浩丰塑料玩具、阳诺等144家光武科技园企业按照已制定的“一企一策”整改措施,对产生VOCs废气的包装工序等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保障收集风量满足隔间微负压要求;2.加强日常监管,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光武科技园管委会和环保管家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临泉县亚泰包装公司VOCs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水性印刷和糊盒工段VOCs未收集处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亚泰包装公司VOCs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水性印刷和糊盒工段VOCs未收集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产生VOCs废气的水性印刷、糊盒工段等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并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
2.加强VOCs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范建立运维台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VOCs废气有效收集,收集设施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已对VOCs处理设施活性炭更换,后期定期更换。 2.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水性印刷加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该公司糊盒工段已拆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界首市旭升塑胶公司VOCs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旭升塑胶公司VOCs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产生VOCs废气的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并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
2.加强VOCs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范建立运维台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VOCs废气有效收集,收集设施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已完成待验收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界首市旭升塑胶公司已落实“一企一策”,对产生VOCs废气的包装工序等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对电机进行更换,保障收集风量满足隔间微负压要求;2.加强运行维护,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查,活性炭定期更换并做好台账记录,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阜南县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包装工序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阜南县喜宝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包装工序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南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产生VOCs废气的包装工序等生产环节设置封闭隔间,并规范安装废气收集设施,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
2.加强VOCs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及时更换活性炭,规范建立运维台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VOCs废气有效收集,收集设施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车间内包装工序已建设封闭隔间,隔间内已形成微负压;2.已建立运行维护台账,经检测显示废气为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颍泉区安徽本色印刷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部分VOCs废气经旁路直排外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泉区安徽本色印刷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部分VOCs废气经旁路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泉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拆除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旁路。
2.加强VOCs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范建立运维台账,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VOCs废气有效收集,收集设施风速不低于0.3米/秒。VOCs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拆除印刷生产线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旁路,规范建立了运维台账,VOCs废气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0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颍泉区筑瑞环保科技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泉区筑瑞环保科技公司作为阜阳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日常管理混乱,收集的危险废物无产废单位标签,危险废物重量仅依靠人工估算,且未按要求建设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现有的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建而不用。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泉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配套建设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对照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等要求,一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2.危险废物分区贮存,产废单位、收集单位危废标签齐全,危废重量规范称重,确保入库台账和转移联单数量相符。
3.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从业水平。
四、目标任务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现有的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是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建设的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外观连体,内部有分级;完善运行记录,确保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正常运行。 2.危险废物已分区贮存,产废单位、收集单位危废标签齐全,危废重量规范称重,确保入库台账和转移联单数量相符。 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和颍泉经开区管委会加强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对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人员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1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太和县天畅金属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环境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天畅金属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约60吨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半,暂存库大门无法关闭,也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刺激性气味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
2.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大门进行维修,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加强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
3.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该公司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四、目标任务
暂存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公司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处置。2、已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大门进行维修,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已加强管理,规范就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3、已制定企业危废管理制度并落实,聘请环保管家定期检查危废处理和储存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2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界首市田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0余吨含铅污泥在厂区随意露天堆存”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田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10余吨含铅污泥在厂区随意露天堆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污水处理厂露天堆放的含铅污泥进行规范处置。
2.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含铅污泥及时、规范处置,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四、目标任务
堆存含铅污泥妥善处置,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露天堆放的污泥已交由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处置。2.目前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危险废物暂存库20平方米,产生的污泥及时进入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公司产生的大量废油漆桶随意堆放在生产车间”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公司产生的大量废油漆桶随意堆放在生产车间。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随意堆放的废油漆桶进行妥善处置。
2.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加强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
3.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入库,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四、目标任务
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有效建立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废料、废油漆桶已及时清理至危废库,规范管理。 2.该公司已完善了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标识标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设置废气自动监控设备量程上限”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不得超过100毫克/立方米,该企业违规将废气自动监控设备量程上限设置为100毫克/立方米,导致自动监控设备无法监控废气超标情况;污水处理站混凝池和气浮池污泥未按要求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擅自焚烧处置;液氨罐区未做防渗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规范设置废气自动监控设备量程,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煤燃烧处置。污水处理站油水池和气浮池等设施产生的油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
3.按照技术标准对液氨罐区加强防渗处理。
4.对该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一并整改落实。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据皖环发[2021]30号《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2022年10月19日该公司已请仪器生产厂家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到现场对监测设备量程按照“自动监测设备工作量程的上限值,原则上设定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值的2倍”进行修改,NOx最大量程已修改为200毫克/立方米,并加强监管。2.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煤燃烧规范处置到位。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油水池和气浮池等设施产生的油泥作为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并补充完善台账记录。3.该公司已按相关规范要求对液氨罐区进行防渗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5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安徽友泉化工科技公司蒽醌车间废气收集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友泉化工科技公司蒽醌车间废气收集不到位,异味明显,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蒽醌车间废气产生工序进行全封闭,确保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到位。
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加强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
3.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维修,在线数据并入临泉县经开区监管平台,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对该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一并整改落实。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公司蒽醌车间废气产生工序进行全封闭,确保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到位。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已符合防渗、硬化要求,已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已加强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3.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已维修,在线数据已并入临泉县经开区监管平台,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4.已对该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治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安徽深泽电子公司含氰废气未收集处理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深泽电子公司含氰废气未收集处理,碱性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车间污水跑冒滴漏问题突出,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人工估算危险废物重量。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含氰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加强碱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对该公司生产车间污水跑冒滴漏问题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及时修复到位。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渗、硬化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库标识标牌,分类贮存。加强管理,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
4.对该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一并整改落实。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安徽深泽电子公司生产时含氰废气、生产时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已正常运行,该公司安排了专人巡查管理,并完善了加药台账记录。 2.该公司已安排专人对车间污水跑冒滴漏问题排查整治,已及时修复到位。 3.该公司已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库按要求设置了电子磅,并规范填写了危废管理台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太和县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和喷淋塔未运行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太和县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和喷淋塔未运行,园区内安徽宏瑞发制品公司喷淋塔未添加碱液,酸洗车间未封闭,酸洗废气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太和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及喷淋塔进行维护,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运行。
2.对安徽宏瑞发制品有限公司酸洗车间进行封闭,对酸洗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加强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运行。
3.对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安徽宏瑞发制品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一并整改落实。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及喷淋塔进行维护,并加强日常监管。2、安徽宏瑞发制品有限公司酸洗车间封闭措施已落实,已对酸洗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并加强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3、已对马集镇发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和安徽宏瑞发制品公司其他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并整改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小赵村仁泰钢构等公司露天切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小赵村仁泰钢构公司露天切割、焊接、喷漆钢构材料,颍州区王店镇双郢行政村存在2处电动车、摩托车露天拆解作坊,无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脏乱差。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取缔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目前,仁泰钢构公司场地内原材料、成品和设备已清运完成,该加工点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整改已完成; 2.双郢行政村拆解电瓶车的场地已清理完成; 3.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1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颍泉区丰品标识标牌公司露天喷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泉区丰品标识标牌公司露天喷漆,无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脏乱差。
二、整改实施主体
颍泉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取缔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0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临泉县永发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等露天拆解堆放废旧汽车零部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临泉县永发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爵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文承小学南侧拆解点露天拆解堆放废旧汽车零部件,废机油污染土地,无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脏乱差。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临泉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3家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提升整治,完善相关手续,规范经营行为,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提升整治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清理。
四、目标任务
完成提升整治或取缔清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临泉县永发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进行提升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该公司主要经营废旧钢材回收,已进行环评排污登记手续。露天堆放废旧汽车零部件已清理,地面废机油已清理。2.临泉县爵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提升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该公司主要经营废品回收业务。露天堆放废旧汽车零部件已清理,地面废机油已清理。3.文承小学南侧拆解点露天堆放废旧汽车零部件已清理,地面废机油已清理,已关停取缔。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21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公司砂石等物料露天堆放,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公司砂石等物料露天堆放,扬尘管控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界首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规范建设物料仓库,确保原料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放。
2.对原料仓库、破碎车间和成品仓库进行密闭,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对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规范已建成了物料仓库,原料和成品进入物料仓库封闭贮存。2.对原料仓库、破碎车间和成品仓库已进行密闭,配套建设了喷淋系统和雾炮设施。3.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163795
电子邮箱:fyswrfz@126.com
202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