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符合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通告
关于符合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通告
2023/08/02/ 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相关规定,现将兰州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执勤执法中依法查扣当事人长期不接受处理及达到报废标准的120辆机动车依法予以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处理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931-8255157
附件1: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公示报废车辆明细表
附件2: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公示报废车辆明细表
附件3: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示报废车辆明细表
附件4: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示报废车辆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