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儿童医院三里庵院区新增使用移动DR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14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0 |
| 建设单位 | 安徽省儿童医院 | 法定代表人 | 孔维鹏 |
| 联系人 | 孙明礼 | 联系电话 | 187****906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8-1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使用1台移动DR,设备型号:联影uDR 380i,最大管电压:150kV 、最大管电流:560mA,为移动射线装置,在三里庵院区放射科机动使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辐射防护措施:1、移动式射线装置使用时应在防辐射机房内进行,在病房操作时应设置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按要求设置铅屏风等辅助防护设施。2、个人防护: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诊断时宜穿戴防护设施(包括铅衣、铅围裙等)并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每次送检周期不超过三个月。3、照射剂量控制:根据射线装置的实际工作情况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二、辐射安全管理措施1、医院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2、医院制定了辐射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3、医院已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4、已建立完备的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档案。5、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后方能上岗。三、废弃物最终去向 设备报废应按照医院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申请报废手续,暂存于医院库房,由厂家回收或委托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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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安徽省儿童医院 孔维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安徽省儿童医院, 孔维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401040000038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