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宁夏广银厂区内至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山东、福建、湖南、江西、河南、湖北、河北、天津、广东、陕西、约26.85万吨铝棒运输服务;甘肃广银厂区至安徽省合肥北站、江苏省常州市新闸镇站、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站、江西省南昌北站、江西省上饶站、江西省丰城市梅林站、四川省青白江站、湖南省长沙北站、福建省南平市延平东站、广东省佛山市附近仓库、湖北省荆州市监利沙市南站约24万吨铝棒运输服务;安徽省合肥北站仓库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院内、江苏省常州市新闸镇站仓库至江阴市周边或30公里内客户、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站至如皋市如城镇或30公里内客户、江西省南昌北站至安义县客户、江西省上饶站至铅山县客户、江西省丰城市梅林站至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四川省青白江站至广汉市周边及30公里内客户、湖南省长沙北站至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约21.96万吨铝棒运输服务,以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东站、广东省佛山市附近仓库、湖北省荆州市监利附近仓库约2.04万吨铝棒仓储服务;甘肃广银厂区至陕西省西安市、新疆乌鲁木齐市、重庆市,内蒙古包头市、江苏丹阳市、浙江宁波市、四川省广元市、河南郑州市、安徽省池州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十堰市、上海市、山西临汾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兰州市、酒泉市等约0.6万吨铝棒、铝型材运输服务;安徽广银厂区内至安徽省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安庆市、宣城市、马鞍山市、滁州市等;江苏省南通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南京市、泰州市、盐城市等;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江西上饶市;湖北武汉市、广西南宁市等约4.06万吨铝型材汽车运输服务。
2.3 标段划分:七个标段,分别为:
2.3.1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Ⅰ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1
项目公司: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宁夏广银厂区内至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山东、福建约15.55万吨铝棒汽车运输服务。
2.3.2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Ⅱ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2
项目公司: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宁夏广银厂区内至湖南、江西、河南、湖北、河北、天津、广东、陕西约5.96万吨铝棒汽车运输服务。
2.3.3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III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3
项目公司: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宁夏广银厂区内至江苏、福建、广东、江西约5.34万吨铝棒汽铁联运运输服务。
2.3.4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Ⅳ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4
项目公司: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甘肃广银厂区内至安徽省合肥北站、江苏省常州市新闸镇站、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站、江西省南昌北站、江西省上饶站、江西省丰城市梅林站、四川省青白江站、湖南省长沙北站、福建省南平市延平东站、广东省佛山市附近仓库、湖北省荆州市监利沙市南站约24万吨铝棒汽铁联运运输服务。
2.3.5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Ⅴ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5
项目公司: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安徽省合肥北站仓库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院内、江苏省常州市新闸镇站仓库至江阴市周边或30公里内客户、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站至如皋市如城镇或30公里内客户、江西省南昌北站至安义县客户、江西省上饶站至铅山县客户、江西省丰城市梅林站至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四川省青白江站至广汉市周边及30公里内客户、湖南省长沙北站至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约21.96万吨铝棒汽车运输服务,以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东站、广东省佛山市附近仓库、湖北省荆州市监利附近仓库约2.04万吨铝棒仓储服务。
2.3.6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Ⅵ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6
项目公司: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甘肃广银厂区内至陕西省西安市、新疆乌鲁木齐市、重庆市,内蒙古包头市、江苏丹阳市、浙江宁波市、四川省广元市、河南郑州市、安徽省池州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十堰市、上海市、山西临汾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兰州市、酒泉市等约0.6万吨铝棒、铝型材汽车运输服务。
2.3.7 标段名称:广银铝业2023年货物运输服务项目Ⅶ标段
标段编号:GTZX-23-0161/07
项目公司: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安徽广银厂区内至安徽省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安庆市、宣城市、马鞍山市、滁州市等;江苏省南通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南京市、泰州市、盐城市等;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江西上饶市;湖北武汉市、广西南宁市等约4.06万吨铝型材汽车运输服务。
2.4 服务期限:Ⅰ、Ⅱ、III、IV、Ⅴ、Ⅵ标段364日历天;Ⅶ标段2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3.3.1.Ⅰ运输路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
3.3.2.Ⅱ运输路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4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2000万元 ;
3.3.3.III运输路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0万元;
3.3.4.IV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5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0万元;
3.3.5.Ⅴ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
3.3.6.Ⅵ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3.3.7.Ⅶ标段: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2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
以上所有标段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包括发票或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
注:货物运输服务业绩按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所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
3.4 投标人采用汽车运输的自有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须显示强制报废时间,若按照国家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营运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定;〔备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十)规定使用年限如下: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采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对自有运营车辆不作要求,其他要求同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允许多投多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7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Ⅰ标段每套售价为2000元,Ⅱ标段每套售价为1500元,III标段每套售价为1500元,IV标段每套售价为2000元,Ⅴ标段每套售价为1000元,Ⅵ标段每套售价为500元,Ⅶ标段每套售价为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