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废旧金属及塑料物理加工5万吨(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新蔡县聚贤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废旧金属及塑料物理加工5万吨(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废旧金属及塑料物理加工5万吨(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新蔡县聚贤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蔡县河坞乡孙塘村委皮里园老窑场院内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3日(20个工作日)
新蔡县聚贤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意见.pdf
新蔡聚贤再生资源验收监测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