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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600吨软包装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海宁卡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迁扩建 4、建设地点:海宁市丁桥镇芦红路40号创兴创业园C幢 5、建设内容概要:由于企业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作业环境,海宁卡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搬迁至海宁市丁桥镇芦红路40号创兴创业园C幢,租赁海宁市丁桥镇两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企业拟投资800万元,搬迁利用原有彩印机(溶剂型)、干式复合机、制袋机等设备,并新增彩印机(水性)、无溶剂复合机、制袋机等,调整油墨、胶粘剂种类及用量,实施年产1600吨软包装材料技改项目。本项目已在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208-330481-07-02-33209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区域环境敏感区分布,结合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范围,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 项目地表水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3 项目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4 项目土壤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复合及熟化废气、擦拭废气、恶臭。各类废气均采取合理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正常工况下,经过进一步预测模型计算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预测结果表明,在确保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设对纳污水环境影响较小。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彩印机、复合机、分切机、空压机等的运行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约70~85dB(A)。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目标走卢湾村委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废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废印刷辊、废油墨、废胶粘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桶、废抹布手套。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印刷废气、复合废气、熟化废气、擦拭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为确保噪声达标,企业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的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废边角料及废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外排;废印刷版、废印刷辊、废油墨、废胶粘剂、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桶、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定点收集、分类存放、集中转运,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能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小,其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海宁经济开发区纺织产业园(丁桥)规划及其规划环评、海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建设地周边2.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0日共计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卡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宁市丁桥镇芦红路40号创兴创业园C幢 联 系人:陈吉 联系电话:1396735666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9号A幢407室 联 系 人:汤建新 联系电话:0571-28906836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卡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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