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1650210/201904-00005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池州市清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县区域内纺织服装边角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日期: | 2019-04-22 |
| 废止日期: | 2029-04-22 |
池州市清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报来《池州市清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县区域内纺织服装边角料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东流工业集中区,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场地,购置6台裂解炉、6套裂解气冷凝器、6个汽包,新建6条裂解生产线,配套建设油气冷却系统、不凝气净化系统、循环水冷却系统等辅助工程,形成年回收加工服装边角料3万吨,年产2.55万吨炭黑、0.15万吨裂解油生产能力。项目经东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东经信〔2018〕59号文立项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废气治理。采用微负压裂解技术和新型裂解设备,实现全密闭状态生产。裂解炉启动供热使用天然气,裂解开始后使用裂解气作为燃料供热。剩余裂解气、油品储罐呼吸废气和裂解炉放空废气收集至裂解炉燃烧室燃烧处理,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高温雾化处理后入裂解炉燃烧处理。燃烧废气经 水膜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设施 处理达标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冷凝器冷却用水、裂解炉尾气脱硫除尘用水,冷凝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双碱法脱硫除尘废水定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尧东一体化管网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水膜除尘脱硫沉淀池沉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裂解油储罐定期清洁清罐废水、清罐废渣、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豁免管理的含油废手套、废抹布可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加强噪声治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有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2019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