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废弃物资回收及处理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废弃物资回收及处理服务项目(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WFSYGKZB-2023-GC01;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3Z0580251;
2.项目名称: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废弃物资回收及处理服务项目(三次)。
3.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具体签订为准。
4.实施地点:青岛市内指定地点。
5.项目内容:
(1)废弃物资回收及处理服务主要是将招标人指定废弃物资进行规范回收并将除可回收废弃物资以外的树枝、废木条等无回收价值的废弃物资及时清理外运,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回收所需的车辆、人员等,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从指定地点将标的物资回收、装车、外运,并保证现场安全、清洁,达到招标人要求,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按照中标单价和结算要求向招标人支付回收款项。
(2)清理外运服务两年预计130车次(以6.8米货车计量)包含在控制单价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报价。
6.最低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7359450元,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类别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预计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合价(元) |
备注 |
1 |
废纸 |
纸壳等 |
吨 |
350 |
930 |
325500 |
据实结算 |
2 |
废包装纸 |
碎纸 |
吨 |
300 |
680 |
204000 |
据实结算 |
3 |
废塑料圈 |
圆形 |
吨 |
43 |
3600 |
154800 |
据实结算 |
4 |
废大塑料桶 |
约25kg |
个 |
3000 |
6 |
18000 |
据实结算 |
5 |
废小塑料桶 |
约20kg |
个 |
15000 |
4 |
60000 |
据实结算 |
6 |
废塑料带 |
绿、白、灰三色 |
吨 |
55 |
830 |
45650 |
据实结算 |
7 |
废塑料纸 |
包装塑料袋等 |
吨 |
150 |
850 |
127500 |
据实结算 |
8 |
废麻袋片 |
100*60cm |
吨 |
20 |
500 |
10000 |
据实结算 |
9 |
废大纸箱 |
约15.5kg/套 |
吨 |
3500 |
1630 |
5705000 |
据实结算 |
10 |
废铁 |
废设备备件等 |
吨 |
250 |
1500 |
375000 |
据实结算 |
11 |
废铜 |
电缆、铜排等 |
吨 |
10 |
25000 |
250000 |
据实结算 |
12 |
废铝 |
铝合金 |
吨 |
5 |
9000 |
45000 |
据实结算 |
13 |
废不锈钢 |
不锈钢 |
吨 |
5 |
5400 |
27000 |
据实结算 |
14 |
废木托盘 |
约120*72*70cm |
个 |
2000 |
6 |
12000 |
据实结算 |
总价 |
7359450 |
||||||
注:上述业务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或承诺数量的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网站有公司详细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及编号;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开票信息及履约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sdzb1107@1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1111室)。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公司银行账户。
2.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9时30分,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州市云门山南路3788号
联 系 人:于先生(招标)电话:0536-3828554
刘先生(项目)电话:0536-323944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1917669
电子信箱:sdzb1107@163.com
招标人:颐中(潍坊)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