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号(号) | 20230014462 |
| 项目名称 | 东莞荣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郭洲路40号 |
| 建设单位 | 东莞荣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亿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东莞荣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郭洲路40号建设《东莞荣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包装袋生产,年产包装袋400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吹膜成型、制气泡膜、切袋、挤出、印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水: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支架、减震基座、墙体隔;固体废物: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边角料回用于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3-07-19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88128018 |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中堂镇中东四区一巷112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二、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错误,需进一步核实修改; 三、项目需进一步核实完善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