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7336153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天易经开区吴家巷工业区丹凤路22号 |
| 建设单位 |
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璟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日,于2022年9月委托湖南中璟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22年11月8日取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潭环审(湘潭县)〔2022〕59号),该项目于2023年4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提高经济效益,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万元建设湖南利宇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改建项目。改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1#厂房约2000m2,新租赁原湘潭县湘易玻璃厂闲置2#厂房1800m2,在2#厂房内设置表面处理车间和拉拔区等,在表面处理车间内新增抛丸、酸洗、磷化、皂化和碱洗工艺相应的生产及配套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新增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盐酸雾经负压收集至一套碱液填料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至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增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湘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10m3/d,pH调节+氧化+混凝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进行隔振、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钢丸、除尘器收尘等暂存于现有固废暂存间(10m2),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液提前联系有资质单位直接抽走处置,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