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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8 11:00 浏览次数:99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24 11:00
  • 地区:安徽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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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 详情介绍
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7-06 10: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5158105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

二、建设单位: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背景和规模

开发风电是降低国家化石资源消耗比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六安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0万元在六安市叶集区境内(三元镇、洪集镇、姚李镇、孙岗乡)建设夏尔特拉叶集区骄风风电场项目,项目拟装机规模100MW,共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站区内建(构)筑物除预留远景主变、GIS、SVG及滤波场地外,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本次评价不包括送出线路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向电网提供1.96亿kWh电量。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D4415)”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永久占地2.1674公顷,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叶集分局的证明文件,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公益林和鸟类迁徙通道,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避开穿越集中村庄线路,禁止夜间和午休运输,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升压站施工时做好施工管理,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中央,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振动性设备安装减震基座,禁止午休和夜间施工,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造成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风力发电场区、临时运输道路区、集电线路建设区、升压站建设区开挖的表土用于回填及后期恢复、绿化覆土;位于坑塘水面、水田的风机基础施工时需进行基础处清淤,单个风机基础施工清淤量175.2m3,用于围堰筑坝;本项目土石方在场内平衡,无弃土。

5.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地范围,切实及时地做好清理工作,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剥离表土堆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于土地复垦、生态恢复;施工物料在预定位置堆放,设有围挡;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风机点位处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站区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排入到容积45m3蓄水池中,用于站区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风机噪声超标范围内的10户居民点进行搬迁。升压站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预测超标,通过加高围墙措施后,升压站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靠近省道一侧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升压站外西侧敏感点六口塘村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风电机组检修过程中报废的设备配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主变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升压站其他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

6.光影影响措施

本项目对F12、F16风机光影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点进行搬迁,减少风机光影对居民点的影响。

7.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采取以下鸟类保护措施:

(1)对项目日常运维巡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运维巡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如发现异常鸟类撞机事件及时救助并报告给主管部门。

(2)在风机叶片、塔架护套上涂上能驱赶鸟类的红色涂层,避免鸟类撞击风机、塔架事件。

8.电磁环境影响措施

通过对已运行220kV变电站的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工程新建的220kV升压站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kV/m、工频磁场100μT公众曝露限值要求,电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六、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清洁能源,选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安徽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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