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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对食堂、休息室、厨房宿舍、部分教学楼以及建筑物内资产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18 01:15 浏览次数:96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21 01:15
  • 地区:广东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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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对食堂、休息室、厨房宿舍、部分教学楼以及建筑物内资产处置项 详情介绍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对食堂、休息室、厨房宿舍、部分教学楼以及建筑物内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300318C
委托方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 委托方联系方式 13527220454
公告开始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31日
批准机构 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 区属 项目(标的意向) 转让
交易底价 161272元 报价幅度 1000元
经营期限 20天
项目概况 敬学路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转为正式实施项目,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拟对新建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学校食堂、休息室、厨房宿舍、教学楼(阶梯室等待拆除部分)以及建筑物内资产进行处置。该项目处置的资产共计48项(详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及资产情况照片),对资产清单中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建筑物内资产进行拆除回收,并清运拆除物料,平整好相应土地,拟拆除建筑面积2077.87平方米实际以现场拆除为准。48项资产评估总价值为161272 元(评估结果含增值税,不包含土地价值)。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否
保证金缴纳类型 按标的 竞价保证金 45000元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0元,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1、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2、中标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方以下账户: 户 名: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文园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649135059000222。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0%计提,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标的物拆除、清运及场地清理延期,每逾期1日,委托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收回处置资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该等额款项的赔偿,超出部分委托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赔偿,不得异议。履行合同完毕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13、现场勘探时间为报名成功后的每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敬学路1号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联系电话:13527220454;联系人:李老师。

14、中标人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

15、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6.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钟老师0756-6294677。

17.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在其他附件一栏上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 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网络终端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 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限时报价周期 180秒
交易时间 自由竞价期:2023年07月18日9时至2023年08月01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08月01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先生、王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 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食堂+休息室+阶梯室全景.jpg
厨房宿舍.jpg
阶梯室、校医室一侧过道全景.jpg
校医室、阶梯室-正面角度.jpg
食堂-二楼背面平台.jpg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五小学对食堂、休息室、厨房宿舍、部分教学楼以及建筑物内资产处置项目房屋拆除及资产残值回收处理合同范本.pdf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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