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废旧物资 »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账户变更的告知函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账户变更的告知函

发布时间:2023-07-17 23:02 浏览次数:80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21 23:02
  • 地区: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账户变更的告知函 详情介绍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账户变更的告知函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账户变更的告知函

尊敬的用户:

为了更好、更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本平台将于2023年7月17日对国家能源集团内部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以下简称“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的保证金、服务费账户进行变更(以下简称“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各采购机构(由本平台直接设定)建立的保证金账户和服务费账户,进行废旧物资处置项目保证金、服务费的管理和收取等工作,有关保证金、服务费的任何工作或问题请与各采购机构联系和处理;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不再设立保证金和服务费账户并承担前述工作。

在2023年7月17日本次变更前平台已经发布且尚未结束的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的保证金、服务费的管理和收取,仍由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自2023年7月17日本次变更之日起,各位回收商(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或参与在本平台发布的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即视为知悉、同意并接受本次变更,否则应停止使用“国能e拍”平台。

自2023年7月17日本次变更之日起,各位回收商(用户)须将保证金缴纳到该项目对应的采购机构的保证金账户,成交回收商(用户)须将服务费缴纳到该项目对应的采购机构的服务费账户,与此有关的任何工作或问题请与对应的采购机构联系和处理,有关本平台网站运行的问题可与国能(北京)商务网络有限公司联系和处理。

特别提示各位回收商或成交回收商:

(1)选择线上缴费缴纳保证金或服务费时,按流程缴费即可;

(2)选择线下缴费登记缴纳保证金或服务费时须确认好账户信息,以防错缴;

(3)保证金或服务费缴纳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对应的采购机构联系,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