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南通鸿旭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理废钢渣15万吨、处理废铁1万吨、加工废塑料50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通鸿旭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理废钢渣15万吨、处理废铁1万吨、加工废塑料5000吨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南通鸿旭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钢渣15万吨、处理废铁1万吨、加工废塑料5000吨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调试日期、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362800263
附件1:4验收报告.pdf16.1 MB,
附件2:1验收意见.pdf3.0 MB,
附件3:3污染防治设施竣工调试日期.pdf388.7 KB,
附件4: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653.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