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肇庆市宏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肇庆市宏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宏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莲业路冠力冷轧带钢有限公司B区厂房(鼎湖区莲花人民法院向北400米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 2023年7月12日-2023年8月9日( 20个工作日 )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566081307
附件1:验收意见.pdf5.7 MB,
附件2:检测报告.pdf3.5 MB,
附件3:公示版-肇庆市宏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830.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