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亨磁电子有限
责任公司新建钕铁硼加工件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9119632
传 真:022-69119626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钕铁硼加工件项目 |
天津亨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经济开发区十三纬路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在天津市宁河区宁河经济开发区十三纬路11号,租赁天津喜德瑞纸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钕铁硼加工件项目。租赁面积为2150m2,总建筑面积21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钕铁硼加工件200t。 |
1、废气:本项目粘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煮料及清洗废水经气浮机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宁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基板、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钕铁硼边角料、研磨废屑、检验不合格品、底渣由厂家回收;废胶包装物、废切削油、废齿轮油、废油桶、浮油、污泥、废沾染物、废活性炭、煮料槽底渣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7.12 — 2023.7.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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