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C23JX04007826 |
| 项目名称: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报废车辆一批 |
| 标的名称: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报废车辆一批,挂牌价6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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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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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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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3年07月1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3年07月2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另行公告 |
| 项目简介: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报废车辆一批,挂拍价6.8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标的清单见附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出让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的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整体出让,如与现状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2、车辆数量比较多。标的因搬运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意向受让方提货时所产生的搬运转移及后期报废拆解等环节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其赔偿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且具有报废车辆拆解能力及拆解处理场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免费给报废车辆办理报废手续;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回收,车辆不得二次进入社会市场。 5、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让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经办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如竞买人不能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相关文件,委托方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合同,并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且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标的款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7、买受人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时,须交纳1万元履约及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保证金由委托方指定保管,标的全部搬离后,经委托方确认无买受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后,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8、自标的移交之日起,买受人需在30日内自行完成标的全部搬离工作,买受人自行解决搬离、运输工具,并承担标的在搬离、运输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的物品,委托方视该物品为买受人的废弃物,由委托方自行处置,处置费用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10、拍卖成交,买受人需按成交总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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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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