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198.4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制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公众进行环境信息发布,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银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198.4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制品改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项目总投资:455.05万元
(4)建设地址:宁波银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设两个厂区,其中老厂区(即银球电子厂区)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159号,新厂区(即招宝磁业厂区)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安路888号,银舟表面新老两个厂区相距200m。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表面处理198.4万平方米各类金属制品
(6)主要设备:68条表面处理生产线(其中电镀线67条,磷化线1条)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敏感点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经度 |
纬度 |
湾塘村 |
121.637058° |
29.995192° |
居住区 |
约5000人 |
二类区 |
W |
748 |
南洪村 |
121.642614° |
29.983991° |
居住区 |
约1000人 |
二类区 |
SW |
1181 |
棉丰村 |
121.650469° |
29.979580° |
居住区 |
约1000人 |
二类区 |
SE |
1444 |
俞范社区 |
121.649103° |
29.977678° |
居住区 |
约4000人 |
二类区 |
S |
1759 |
新丰村 |
121.632158° |
29.980478° |
居住区 |
约4000人 |
二类区 |
SW |
2145 |
炼化社区 |
121.650264° |
29.974288° |
居住区 |
约8000人 |
二类区 |
SE |
2161 |
后施社区 |
121.643411° |
29.974323° |
居住区 |
约2000人 |
二类区 |
SW |
2247 |
岚山村 |
121.622516° |
30.006450° |
居住区 |
约2000人 |
二类区 |
NW |
2453 |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概述
1、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电镀废气、电泳烘干废气、抛光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电镀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树脂再生水、振磨倒角废水、生活污水。
⑶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固废(包括废化学品容器、废过滤芯、镀槽槽渣、废树脂、电泳漆渣、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膜)、一般固废(包括纯水制备废膜、布袋收集粉尘、磁泥等)、生活垃圾。
⑷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及生产线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污染源强见表2。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削减量(t/a) |
外排量(t/a) |
废气 |
硫酸雾 |
5.726 |
4.896 |
0.83 |
氯化氢 |
4.565 |
4.121 |
0.444 |
氰化氢 |
0.056 |
0.048 |
0.008 |
铬酸雾 |
0.086 |
0.08 |
0.006 |
氟化物 |
0.218 |
0.186 |
0.032 |
氮氧化物 |
2.507 |
0.956 |
1.551 |
氨气 |
3.802 |
3.251 |
0.551 |
有机废气 |
0.4 |
0.279 |
0.121 |
粉尘 |
7.884 |
6.741 |
1.143 |
食堂油烟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生产废水 |
废水量m3/a |
348432 |
204449 |
143983 |
COD |
219.1776 |
147.186 |
71.992 |
氨氮 |
13.097 |
8.058 |
5.039 |
总氮 |
125.540 |
82.345 |
43.195 |
石油类 |
15.730 |
12.850 |
2.880 |
总磷 |
13.157 |
12.005 |
1.152 |
总铜(kg/a) |
3484.20 |
3441.01 |
43.19 |
总镍(kg/a) |
5937.24 |
5934.77 |
2.47 |
总铬(kg/a) |
3633.60 |
3623.74 |
9.86 |
六价铬(kg/a) |
2658.00 |
2656.03 |
1.97 |
总锌(kg/a) |
9934.80 |
9790.82 |
143.98 |
总氰化物(kg/a) |
669.60 |
640.80 |
28.80 |
总银(kg/a) |
4.32 |
4.290 |
0.03 |
总锡 |
150.660 |
|
150.660 |
氟化物 |
3.932 |
1.052 |
2.880 |
其他重金属小计(kg/a) |
22838.82 |
22467.72 |
371.10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m3/a |
17145 |
0 |
17145 |
COD |
6.858 |
6.001 |
0.857 |
氨氮 |
0.600 |
0.514 |
0.086 |
固废 |
废化学品容器 |
50 |
50 |
0 |
废过滤芯 |
24.1 |
24.1 |
0 |
镀槽槽渣 |
59.1 |
59.1 |
0 |
废树脂 |
0.08 |
0.08 |
0 |
电泳漆渣 |
0.2 |
0.2 |
0 |
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 |
0.5 |
0.5 |
0 |
废滤芯及废膜 |
0.29 |
0.29 |
0 |
纯水制备废膜 |
0.02 |
0.02 |
0 |
布袋收集粉尘 |
6.74 |
6.74 |
0 |
磁泥 |
5 |
5 |
0 |
阳极残料 |
6.4 |
6.4 |
0 |
报废零部件 |
72 |
72 |
0 |
生活垃圾 |
191 |
191 |
0 |
噪声 |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表面处理生产线、各类水泵、废气处理装置等,这些设备1m外的噪声声压级一般在60~85dBA左右。 |
注:1、其他重金属只除总铬外的其他金属合计;2、因企业仅2条生产线涉及镀锡,镀锡废水量较小,故总锡的排放量按产生量计。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具体见表3。
表3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类别 |
污染源名称 |
污染因子 |
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处理 |
电镀废气 |
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 |
U型封闭+顶吸+侧吸对废气进行收集,经碱液填料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中标准限值 |
氰化氢 |
U型封闭+顶吸+侧吸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
铬酸雾 |
U型封闭+顶吸+侧吸对废气进行收集,经铬酸雾回收+碱液填料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 |
氨气 |
U型封闭+顶吸+侧吸对废气进行收集,汇入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设施一同处理。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储罐 呼吸废气 |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 |
各储罐均采用平衡管装卸,分装区设置集气罩,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接入车间酸性废气处理设施或设置独立碱液填料喷淋处理系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中标准限值 |
电泳烘干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
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抛光粉尘 |
颗粒物 |
抛光设备设置集气罩等收集设施,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食堂 油烟废气 |
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废水 处理 |
生产废水 |
pH、COD、氨氮、总锌、总铜、总镍等 |
生产废水分质收集,老厂区设置废水收集池,新厂区废水经管道汇入老厂区废水收集池暂存,经管道接入蛟川工业园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经集中处理达标后50%回用,其余尾水纳管,最终经岚山净化水厂(原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设置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即酸铜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退镀废水、备用共9路污水分质管线和1路中水回用管。 |
蛟川工业园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尾水中各污染物执行标准如下: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总锌、总铜、总氰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规定的太湖流域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总铁、总铝执行岚山净化水厂纳管协议限值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初期雨水 |
pH、SS |
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老厂区2号厂房东侧设置容积为400m3初期雨水池;新厂区在3号厂房西侧设置容积为60m3初期雨水池;降雨期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然后泵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切断装置及pH在线监控。 |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固体废物 |
厂区不设置集中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由车间单独设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 |
危险废物 |
新老厂区设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安全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由环卫部门清运 |
噪声 |
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
土壤及地下水 |
污水收集管线 |
废水管线采用管廊架明管,管廊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按拟定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要求进行防腐防渗等措施。新老厂区均设置5个地下水监控井。 |
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车间防腐防渗 |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化学品仓库地坪防腐防渗措施 |
防止污染 |
事故风险 |
应急预案 |
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
减少事故影响 |
加强管理 |
制定操作规范,并加强管理 |
防止事故发生 |
合理设计 |
整治后,企业在老厂区设置1个1000m3地下事故应急池,可容纳12h废水量。 |
防治事故发生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预测数据表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整治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各敏感目标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日均浓度等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即酸铜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焦铜废水、含银废水、退镀废水、锌镍废水(汇入化学镍废水池)、电泳废水、振磨倒角(汇入前处理废水池)废水共12股废水,其中含银废水、电泳废水企业不暂存,由车间直接管道输送至蛟川工业园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其余8股废水排入各废水收集池内,经管道排入蛟川工业园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经集中处理后50%回用,剩余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岚山净化水厂(原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蛟川工业园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站尾水中各污染物执行标准如下:pH、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银、总锌、总铜、总氰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规定的太湖流域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总铁、总铝执行岚山净化水厂纳管协议限值。
生活污水设独立收集管网,与生产废水相互独立,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后进入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岚山净化水厂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限值(CODcr、氨氮、总氮、总磷)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且根据企业例行监测数据,企业厂界四周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各项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通过综合利用方式以及委托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周边的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
(3)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环保措施得当可行,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4)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体而言,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内容: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2)认为该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3)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4)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满意程度;5)对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6)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后对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如何;7)如果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具体意见和建议等;8)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银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审批部门:宁波市环保局 |
联系地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159号 |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科泰路149号 |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
联系人:乐总,联系电话:18958226223 |
联系人:王工,电话:0574-55000358 |
联系电话:87158048 |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07月10日~2023年07月21日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银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