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平原县德原街道旭和新村0.39996MWp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一)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原街道旭和新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0 |
| 建设单位 | 闽能新能源科技(高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飞 |
| 联系人 | 孙建国 | 联系电话 | 139****3669/155****633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9.388 | 环保投资(万元) | 0.0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8-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平原县德原街道旭和新村内,项目利用旭和新村车棚屋顶约4000平方米,采用660W组件606块,总装机容量为0.39996MWP,预计3台110KW和1台80KW逆变器、支架、电缆等设备,预计年发电量55.9万千瓦时。全额上网,资金来源自筹,项目购置光伏组件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起止年限: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淘汰类目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单位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报废或更换的光伏组件,请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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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闽能新能源科技(高唐)有限公司 李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闽能新能源科技(高唐)有限公司, 李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3714260000007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