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实物资产
项目编号:GR2023ZJ1002598
挂牌价格 6.4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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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7-07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7-20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571-86089060 手机号:1366573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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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一批报废实物资产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主要为台式电脑、电视、空调、冰箱、汽车等实物资产,存放于杭州梅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511号)内,详见《标的物清单》。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沈经理,15857291452。 7.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梅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1323E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6.4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定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标的物交割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必须在交割手续办完之日起3天(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如因受让方自身因素造成未能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标的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则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延迟一天支付5000元计算。如受让方逾期5天未完成全部标的物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视为合同履行完毕,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物所有权,受让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转让方进行剩余标的物的清运及现场清理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7)拆除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 (8)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28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标的信息
机械设备 名称 详见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清单 计量单位 详见清单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瑕疵情况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标的物清单》.xls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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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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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571-86089060 手机号 13665730165 传真 邮箱 liuqin@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沈经理 电话 15857291452 传真 邮箱 270866412@qq.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511号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