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中心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资产清理服务供应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名称 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清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JJCDCCG2023005。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万元,最高限价为4.5万元。 四、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比选内容:对中心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同时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做好登记汇总工作,并完成报废处置。(详见附件1) (二)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即选定一家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推荐综合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综合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或者重新进行比选。 在比选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选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第二中选候选人确定为中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见附件2);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六、报价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报价竞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在比选过程中,评比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比委员会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比选,其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 七、比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应包括本文第五项中提及的所有佐证资料,此外三年内有类似工作经验或其他团队优势者可一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报送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7月11日下午17时,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09室 (注: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密封袋上显著位置注明“采购编号:JJCDCCG2023005”。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八、比选流程 区疾控中心将于2023年7月12日(如遇特殊情况,另择时间)组织开展本项目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告。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通过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唯一官方网站(http://www.cdjjcdc.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221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84410091); 监督电话:84412991。
附件:1.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清理服务需求 2.承诺函
成都市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