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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09:42 浏览次数:60
  • 类别: 其它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09 09:42
  •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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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详情介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的公告

我局报废到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现需有资质的专业资产回收公司,对已报废的49件固定资产(包括计算机、照相机等)详见附件1(实物49件),有资质的公司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报价和资质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工作内容

对我局已报废的资产进行回收。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处理明细资产所需各种资质等。

三、报名方式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截图;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按附件2填列并加盖公章);

6.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1日(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办公室3。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晓明 0898-83603451、19989062346

李 霜 0898-83667661、13697549667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废资产实物图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废资产明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1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废资产实物图.pdf
附件2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废资产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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