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情况予以公示。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涌口富康西路 11 号 102 室,项目现有厂房占地面积41900m2,建筑面积73900m2。项目主要从事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10 万辆。于2020年2月4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3525号)。
二、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时间
广东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工程为1套滤筒除尘装置,同时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6月30日竣工。
二、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情况
广东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本环评与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2023年7月3日,广东骏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开展调试工作,将与2023年10月3日完成。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荣华
联系电话:13662700906
电子邮箱:53191386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