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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博公寓上床下桌公寓床的床架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7:19 浏览次数:125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3-07-04 17:19
  • 地区: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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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博公寓上床下桌公寓床的床架购置(招标公告) 详情介绍
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床架A54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二包:床架B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三包:床架C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810000元。

第二包:750000元。

第三包:7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6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217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阎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9596158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

2.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鄱阳湖路10号

3. 联 系 人:阎冰

4. 联系方式:022-59596158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6月29日

http://218.67.246.33:7001/ZTBS/fileupload/webOffice/DB8E301B-90B7-49E6-AFE9-DB9C4987D05B.dochttp://218.67.246.33:7001/ZTBS/fileupload/webOffice/DB8E301B-90B7-49E6-AFE9-DB9C4987D05B.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2023-A-0076).docx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2023-A-00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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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床架A54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二包:床架B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三包:床架C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810000元。
第二包:750000元。
第三包:7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6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217
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阎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9596158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
2.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鄱阳湖路10号
3.联系人:阎冰
4.联系方式:022-59596158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6月29日
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柜体采用0.8mm钢板制作
.所有柜门:抽展颜色选用
浅蓝色,其他灰白色
2、所有柜门,抽展均有扣手
,门算子挂锁。
3、桌面采用25mm厚灰白色防
火板面刨花板,前鸭嘴边,
桌面有线空盒。
300
3
一
300
(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6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床架A54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二包:床架B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第三包:床架C500个,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810000元。
第二包:750000元。
第三包:7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6月29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3年7月11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217
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三)采购人联系人:阎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9596158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
2.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鄱阳湖路10号
3.联系人:阎冰
4.联系方式:022-59596158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6月29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家具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3年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6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服务机构、服务响应及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生产、配送及安装方案、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服务方案。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6.成交单位须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相关商业保险,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供应商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死亡等情况,由成交单位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7.床铺安装后需进行卫生清理。
(三)交货要求
1.交货范围:本次采购的交货范围,除包括所需家具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家具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品,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到家具正常使用,其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3.交货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5.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安装情况据实结算,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需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在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并在样品明显处粘贴样品标签(附件18:样品标签并加盖公章),超时不得再递交及安装,联系人:韩禹,联系电话:15822869077,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及数量:双人公寓床架1件。
(2)未递交样品的,该项样品评价分得0分。
(3)样品处置:
a.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封存,其余供应商的样品请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样品视为放弃样品,由采购人统一销毁。
b.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4)样品评审,不作为判定投标人无效响应的依据。
(三)项目需求书中如无特殊要求,材质厚度均为裸尺寸;图片仅供参考,若文字表述与图片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若某投标人成为多包中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包的中标侯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他包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分值
1 价格 (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
第二部分 客观分(38分) 分值
1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分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其他:0分 2
2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2分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2分其他:0分 2
3 制造商认证评价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3
4 产品证书评价 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3
5 材质检测报告评价 提供所投产品材质(包括冷轧钢板、钢管、油漆、塑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4
6 成品家具检测报告评价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制造的成品家具(公寓床)的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得2分,最多2分 2
7 现代化生产设备能力评价 与所投包相关的现代化生产设备水平,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设备彩图及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包括(静电喷涂设备、整平机、数控精密推台锯、数控折弯机、激光切割机、焊机机器人)。每种满足以上要求的设备得1分,最多6分 6
8 原材料环保评价 所投产品原材料或其制造商具备相关环保认证(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份合格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多1分 1
9 设计环节环保评价 组合安装设计、易装卸,具有可再生资源的设计理念和产品设计使用寿命,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文字阐述得1分 1
10 生产加工环节环保评价 生产加工采取的绿色环保措施且排污达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2021年或2022年行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得0.5分 0.5
11 回收环节环保评价 采取回收处理技术设备,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治理有针对性的环保举措,响应文件中提供处理协议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得0.5分 0.5
12 投标人业绩评价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公寓床销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1个业绩1分,最多3分 3
13 非“★”技术参数评价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0分;非“★”技术要求劣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10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1分非“★”技术要求劣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10条的,本项得0分 10
第三部分 主观分(32分) 分值
1 设计结构评价 提供公寓床设计结构图和产品彩图,否则不予认定给分设计结构先进,提供了设计结构图和产品彩图,无瑕疵:6分;提供了设计结构图和产品彩图,但设计结构图、产品彩图存在1处瑕疵:4分;提供了设计结构图和产品彩图,但设计结构图、产品彩图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产品设计结构图或产品彩图,或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设计结构图和产品彩图存在矛盾;设计在人体工程学存在缺陷,设计存在科学原理或常识的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6
2 生产加工评价 至少包含产品制造商厂房面积、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等方面的相关说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8
3 服务方案评价 至少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机构人员配置、配送安装方案、备品备件供应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8
4 样品评价 公寓床架评价样品无瑕疵:10分;样品存在1处瑕疵扣2分,最低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样品结构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材质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包括并不限于:样品存在表面划伤、麻点、裂痕、崩角、刃口、少件、漏钉(铆)、透钉现象;焊接处存在脱焊、虚焊、焊穿、错位、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现象;零件间结合不牢固;涂层存在手感不光滑,有明显粒子、涨边或不平整现象;电镀层存在剥落、返锈、毛刺、起泡、针孔、裂纹、花斑、划痕、烧焦现象;人体接触部位有毛刺、刃口、棱角;存在较大的刺激性异味) 10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博公寓上床下桌公寓床的床架购置。
本项目属于工业
二、技术参数
第一包:床架A
给现有下桌添置床架
序号 标的名称 需求条款 单位 数量
1 床架A 床架规格:长4000mm,每铺长2000mm,宽900mm,高2000mm,(上横梁顶距地面高1600mm,挡板350mm),在总长不变的条件下,自行设计并提供占床位数的1%的可延长200mm的床位,方便超高学生使用。四角主立柱:40mm×40mm方形管材,高200mm,壁厚净尺寸2.0mm,并配置方形塑料防滑垫。桌后横杠:50mm×25mm×20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2.0mm。与地面相距800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屉横撑(6根):25mm×25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头:25mm×25mm×3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床板采用整块钢板压制成U型(亦可使用不多于2个半块焊接而成,焊接处在U型凹部,2个半块间拼接,方向仅限于长度方向),U型宽为60 mm、高为10mm,均匀分布。钢板壁厚净尺寸0.7mm。床板与床屉焊接牢固。爬梯:落地扶梯边管采用≥32mm钢制管材,裸板厚度≥1.0mm,爬梯踩板整体尺寸长600mm,宽 250mm踩板主体采用壁厚≥2.0mm的优质冷轧钢板冲压成型,易接触部位不能有刃口,踩面安装优质塑料防滑板,防滑板上安装带荧光功能的塑料警示,爬梯上方采用优质塑料的静音胶套,下方带可调节外塞,并用两根钢管将爬梯与中立柱连接固定。蚊帐杆:采用螺旋螺丝固定结构装置,顶端焊接一直径20mm圆形环,圆形环必须全封闭,材质采用钢制圆管,直径16mm,长度≥1000mm,壁厚≥1.0mm,立杆底部插入立柱有封底的外套管内,且立杆底部打孔,外侧用两个螺丝把外套管和立杆进行固定,以防立杆晃动。9.要求:(1)金属表面处理:表面防锈处理并且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表面平整、光滑、耐磨、美观。(2)焊接及连接牢固,焊口要求平整美观、无裂缝、无焊碴、无毛刺。 个 540
第二包:床架B
给现有下桌加装床架
序号 标的名称 需求条款 单位 数量
1 床架B 床架规格:长4000mm,每铺长2000mm,宽900mm,高2000mm,(上横梁顶距地面高1600mm,挡板350mm),在总长不变的条件下,自行设计并提供占床位数的1%的可延长200mm的床位,方便超高学生使用。四角主立柱:40mm×40mm方形管材,高200mm,壁厚净尺寸2.0mm,并配置方形塑料防滑垫。桌后横杠:50mm×25mm×20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2.0mm。与地面相距800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屉横撑(6根):25mm×25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头:25mm×25mm×3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床板采用整块钢板压制成U型(亦可使用不多于2个半块焊接而成,焊接处在U型凹部,2个半块间拼接,方向仅限于长度方向),U型宽为60 mm、高为10mm,均匀分布。钢板壁厚净尺寸0.7mm。床板与床屉焊接牢固。爬梯:落地扶梯边管采用≥32mm钢制管材,裸板厚度≥1.0mm,爬梯踩板整体尺寸长600mm,宽 250mm踩板主体采用壁厚≥2.0mm的优质冷轧钢板冲压成型,易接触部位不能有刃口,踩面安装优质塑料防滑板,防滑板上安装带荧光功能的塑料警示,爬梯上方采用优质塑料的静音胶套,下方带可调节外塞,并用两根钢管将爬梯与中立柱连接固定。蚊帐杆:采用螺旋螺丝固定结构装置,顶端焊接一直径20mm圆形环,圆形环必须全封闭,材质采用钢制圆管,直径16mm,长度≥1000mm,壁厚≥1.0mm,立杆底部插入立柱有封底的外套管内,且立杆底部打孔,外侧用两个螺丝把外套管和立杆进行固定,以防立杆晃动。9.要求:(1)金属表面处理:表面防锈处理并且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表面平整、光滑、耐磨、美观。(2)焊接及连接牢固,焊口要求平整美观、无裂缝、无焊碴、无毛刺。 个 500
第三包:床架C
给现有下桌加装床架
序号 标的名称 需求条款 单位 数量
1 床架C 床架规格:长4000mm,每铺长2000mm,宽900mm,高2000mm,(上横梁顶距地面高1600mm,挡板350mm),在总长不变的条件下,自行设计并提供占床位数的1%的可延长200mm的床位,方便超高学生使用。四角主立柱:40mm×40mm方形管材,高200mm,壁厚净尺寸2.0mm,并配置方形塑料防滑垫。桌后横杠:50mm×25mm×20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2.0mm。与地面相距800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屉横撑(6根):25mm×25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两床杠两端焊接不小于40mm×100mm的U型铁片(壁厚净尺寸1.2mm),铁片打眼与四角主立柱连接,配配垫板及戴帽螺母。床头:25mm×25mm×300mm矩形管材,壁厚净尺寸1.2mm。床板采用整块钢板压制成U型(亦可使用不多于2个半块焊接而成,焊接处在U型凹部,2个半块间拼接,方向仅限于长度方向),U型宽为60 mm、高为10mm,均匀分布。钢板壁厚净尺寸0.7mm。床板与床屉焊接牢固。爬梯:落地扶梯边管采用≥32mm钢制管材,裸板厚度≥1.0mm,爬梯踩板整体尺寸长600mm,宽 250mm踩板主体采用壁厚≥2.0mm的优质冷轧钢板冲压成型,易接触部位不能有刃口,踩面安装优质塑料防滑板,防滑板上安装带荧光功能的塑料警示,爬梯上方采用优质塑料的静音胶套,下方带可调节外塞,并用两根钢管将爬梯与中立柱连接固定。蚊帐杆:采用螺旋螺丝固定结构装置,顶端焊接一直径20mm圆形环,圆形环必须全封闭,材质采用钢制圆管,直径16mm,长度≥1000mm,壁厚≥1.0mm,立杆底部插入立柱有封底的外套管内,且立杆底部打孔,外侧用两个螺丝把外套管和立杆进行固定,以防立杆晃动。9.要求:(1)金属表面处理:表面防锈处理并且环氧树脂静电喷涂,表面平整、光滑、耐磨、美观。(2)焊接及连接牢固,焊口要求平整美观、无裂缝、无焊碴、无毛刺。 个 500
三、现有下桌尺寸如下:
柜子50*60*176厘米
桌子112*60*74厘米
书柜30*60*175厘米
总长192厘米
四、购置床架示意图如下:
五、以上三包货物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将床架搬送到校方指定的房间内摆放整齐,并将床架与房间内已搬倒的家具(桌子和柜子)进行连接。
六、以上三包货物完成后,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产品验收,出具检测报告(床架的材质规格工艺等满足项目需求书),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概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询问与质疑
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响应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
17.报价
17.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7.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7.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9.技术响应文件
19.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9.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0.投标保证金
20.1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
20.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1.磋商有效期
21.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2.2投标人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
22.3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3.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4.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24.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4.2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供应商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响应无效。
24.3投标人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4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磋商程序
27.磋商步骤
27.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
27.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评审方法及标准
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8.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8.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8.5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
(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9)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
29.其他注意事项
29.1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9.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评审阶段。
F授予合同
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成交通知
31.1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履约保证金
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合同分包
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一、货物名称:见附件1
货物型号:见附件1
生产厂家:见附件1
货物原产地:见附件1
货物数量:见附件1
货物单价:见附件1
货物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成交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并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帐号:。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货物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2.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
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磋商代表人姓名:
递交日期: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
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2.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3
磋商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月日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附件4
货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制造商 品牌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5
货物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商品属性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注:
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货物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货物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交货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标的名称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
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8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项目 承诺内容
1 保修期内
2 保修期后
3 培训方案
4 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0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1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
家具产品组成清单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材料名称 使用属性 品牌 规格 性能指标 环保情况说明 数量
1
…
…
注:
1、按照投标家具产品逐项填写,每项产品填写一个表格。
2、使用属性请根据材料在家具产品的结构部位填写“台面”、“面料”、“辅材”、“连接件”、“涂料”、“粘合剂”等。
3、环保情况说明应填写材料的环保等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FSC认证等
附件13
主材制造商上年度和本年度节能降耗信息一览表
序号 主材名称 制造商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耗电总量(千瓦) 油耗总量(吨) 水资源消耗总量(吨) 排污是否达标
注:
1.主营业务收入、耗电总量、油耗总量、水资源消耗总量须提供制造商盖章的证明文件。
2.排污达标须提供环保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附件14
设计结构说明
1.安全合理设计说明
提供产品彩图、效果图、结构图及知识产权证书(若有)
2.组合安装设计、易拆卸,方便运输说明
3.可再生资源的设计理念说明
4.产品设计使用寿命说明
附件15
生产加工说明
1.生产设备信息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产地 购买日期 实物图片
2.工艺流程说明
3.节能降耗
(1)生产加工采取的绿色环保措施
(2)投标单位上年度和本年度节能降耗信息
序号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耗电总量(千瓦) 油耗总量(吨) 水资源消耗总量(吨) 排污是否达标
注:排污达标须提供环保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附件16
流通回收说明
详细阐述采取回收处理技术设备,对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污染治理有针对性的环保举措,并提供处理协议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附件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18
样品标签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寓床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3-A-0076
包号:
样品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
递交日期:
报价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磋商总价分别为
第一包:
报价元(注明币种)
大写(文字表述)。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数量 总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第一包:总价 元
1
2
3
第二包:总价 元
1
2
3
……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项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商品属性 单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注:
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4.“单价”须包含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元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元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元
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中小企业 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监狱企业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推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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