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安全环保科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12-5288286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产12.5万套前主减速器和28.5万套后主减速器及10万套取力器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联路16号 |
常熟美桥汽车传动系统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投产后,新增前主减速器12.5万套/年,后主减速器15万套/年生产能力。 |
废气 (1)加热渗碳废气 本项目加热渗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天然气加热燃烧废气经原有6-1,6-2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2)淬火油雾废气 本项目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原有的油雾过滤器处置后原有6-3,6-4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3)清洗废气 本项目清洗在密闭的清洗机中进行,预清洗、后清洗、回火产生的油雾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管道收集后、与后清洗和回火加热燃烧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经原有的6-10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预热、预清洗天然气经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原有的6-9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磷化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在封闭空间内通过管道收集经原有的6-8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齿轮清洗机天然气经燃烧后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原有的1-2,7-1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5)喷丸废气 本项目喷丸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滤筒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6-7号排气筒达标排放。 (6)机加工废气 机加工产生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过滤装置处理后经过原有的16-1,16-3,16-4排气筒排放。 (7)磷化废气 项目产生的酸雾、碱雾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项目三级喷淋洗涤塔处理后经15米高原有6-5号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设置以公司边界为起点的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废水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退火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新增冷却塔新增冷却循环废水直接接管到常熟市滨江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钢丸,铁粉,废边角料做为一般固废外售,废乳化液、废淬火油、废原料桶、研磨废物、废油、废油泥、清洗杂物、污水处理废盐、含磷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